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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】高效调解护航营商 当场履行案结事了
作者:张丽宁  发布时间:2023-07-06 09:23:34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,博野县人民法院仅用时3天,高效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被告当场履行完毕35万余元货款,原告自愿申请撤诉,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,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原告某公司长期经营防火材料销售生意,2019年开始,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工程需要,与原告签订买卖合同,陆续从原告处购买了原材料,后经结算尚欠原告货款359996.72元。原告资金链因此受到影响,企业经营面临困境,多次催要未果后,将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。

案件受理后,为及时化解双方的纠纷,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件材料,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中小微企业经营者,且双方对案件事实均没有异议,原告主要诉求为货款支付问题,案件有很大的调解空间,为了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不影响被告正常生产经营,让双方企业能够继续友好合作,办案法官积极加大调解力度,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,从规避诉讼风险、树立企业良好信誉、企业长足发展为着力点和突破口,不断协调、缩减双方的意见差距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。最终,原告同意减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,并提出撤诉申请,被告当场履行全部货款,双方和解。博野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兼顾公平与效率,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纾困解难,将审判职能主动向后延伸,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,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。

今后,博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,强化司法服务,积极运用调解方式促进涉诉企业实现双赢,念好惠企二十四条“三字诀”,奋力当好企业健康发展“护航人”,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大贡献。

 
责任编辑:吴美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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