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野县人民法院
开通三方远程庭审 提高审判效率
6月1日15时,博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,审判长敲响法槌,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苏某诈骗案。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,公诉人和被告人出现在法庭内的一块电子屏幕上,公诉人的画面来自博野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公诉室,被告人的画面来自博野县看守所视频讯问室,法官、公诉人和被告人“足不出户”,实现了三方“面对面”。在三方远程庭审过程中,视频主画面通过发言自动切换,证据材料在示证平台上依次展示,庭审程序在数字化网络技术的配合下无缝连接,完整顺畅。庭审结束后,庭审笔录将通过网络传输至看守所远端打印,交给被告人审阅签字后由法警带回。
经审理查明,2015年11月26日,被告人苏某以在外打工发工资需要提供银行卡为由,骗取被害人宫某某银行卡后,被告人苏某从卡内取出10000元现金,全部挥霍。法庭当庭宣判,被告人苏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这起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宣判,仅用时二十分钟。三方远程庭审,免去了公诉人到法院出庭、被告人往返押解等程序,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,提高了审判效率。采用此种方式审理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,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,必将成为法院审判工作新常态。